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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按期100%完成2014年度碳排放权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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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5 10:5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洪继元副主任介绍了2014年度碳排放交易履约工作情况。

2013年11月28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法规政策体系和交易制度日趋完善,市场运行平稳,交易日趋活跃,全社会节能减碳意识逐步提升,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市率先按期完成第二年度的履约任务,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达到100%。碳排放权交易已经成为本市推动节能减碳工作的一种重要市场手段。

一、543家重点排放单位100%履约,履约工作完美收官

2014年本市共有543家重点排放单位,这些单位须于2015年6月15日完成2014年度的履约(清算)工作,对未按期完成履约的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将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责令整改期为1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期结束后,对未按规定履约的单位依法给予处罚。

在第一个履约期结束时,仍有257家单位未按期履约,责令整改期结束时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为97%以上。而截至今年6月15日,本市仅有14家单位未按期履约,6月30日责令整改期结束时,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为100%,没有一家单位受到处罚。成为国内100%率先完成第二年度履约工作的试点。本市已经建成履约主体明确、规则清晰、监管到位、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二、碳市场交易产品进一步丰富,本市率先建立并实施碳排放权抵消机制,重点排放单位用于抵消履约的碳减排量超过1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2014年9月1日,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允许重点排放单位使用经审定的碳减排放量来抵消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量,完成履约工作。经审定的碳减排量包括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碳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随着抵消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本市碳市场的交易产品日益丰富,包括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节能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

在今年的履约工作中,有10家单位使用了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抵消量为6.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有9家单位使用了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量为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抵消机制在今年的履约工作中得到充分实践,一方面拓宽了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渠道降低了减排成本,另一方面也表明本市利用碳交易市场协同推动节能改造、植树造林等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同时也实现了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平台与全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平台的顺畅有机衔接。

三、交易活跃度明显提升,市场运行平稳

从开市以来,截至2015年6月29日,本市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1400笔,累计成交量达526.7万吨,累计成交额超过2.36亿元,线上成交均价为52.68元/吨。本市在配额总量较少的情况下,市场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均位居7个试点第二位。从交易量和价格来看,市场今年的运行情况更为平稳。

今年1-5月份,线上公开交易量和交易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30%和300%,表明市场日趋成熟,交易活跃度明显提升;从交易价格变化情况看,今年的碳排放配额价格基本在50元/吨左右波动。一方面是市区各相关部门加大了节能减碳的工作力度,各重点排放单位提高了节能减碳的意识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是重点排放单位进一步熟悉了市场交易规则,没有出现扎堆集中购买配额的现象。

四、重点排放单位2014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降低5.96%,利用市场手段推动节能减碳效果进一步显现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本目标就是利用市场手段推动节能减碳工作,在推动实施履约过程中,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节能在线监测、能源管控中心、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节能减碳的精细化水平,切实减少了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经初步测算,通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2014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降低了5.96%,协同减排1.7万吨二氧化硫和7310吨氮氧化物,减排2193吨PM10和1462吨PM2.5,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率及绝对减排量均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市场手段推动节能减碳的效果得到充分体现。

五、积极探索碳金融创新,持续夯实节能减碳基础能力,助推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发展

2014年12月30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碳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进一步开放碳交易市场,降低了投资机构准入门槛,探索放开自然人参与交易;积极探索碳金融创新,鼓励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配额抵押式融资、配额回购式融资、配额托管等业务,目前有30余家投资机构和近40名自然人参与了本市碳交易,国内首单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协议正式在北京签订并交割,融资规模达1330万元,为活跃碳市场提供了新动力。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的顺利有序推进,离不开基础能力的提升。本市持续加强节能低碳标准引领、精细化管理支撑、宣传引导、执法保障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近两年,累计发布了42个行业79个细分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累计开展了低碳社区、低碳产业园区、低碳校园评价技术导则等171项节能低碳标准的制修订,目前已经发布了 78项标准。支持24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支持163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支持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水、电、气、热一二级计量表计的完善配置和智能化升级,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加快完善“1+4+N”的节能监测体系,着力提高节能减碳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启动市级2011-2014年和区(县)2010-2014年温室气清单编制,进一步摸清重点排放源,为下一步做好减碳工作提供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市相关主管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组织本行业领域、本区县重点排放单位,围绕碳排放权交易等节能减碳专业知识开展多次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人次达到8000人次左右。着力加强全市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实现市区两级均有节能监察队伍,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依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执法工作。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发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力带动了一批低碳咨询服务、第三方核查咨询、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排放管理体系评价业务的发展,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通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有力助推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林业碳汇等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培育了一批从事碳资产、碳投资、碳金融等新兴企业,促进了节能低碳环保产业发展。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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