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4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碳市场:个人和机构可以“炒碳”

[复制链接]

893

主题

894

帖子

2909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0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16:0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5月,市政府下发《重庆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明确规定,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自然人可以参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活动,但是国家和本市有禁止性规定的除外。
% {3 q& G& R4 h8 {3 ~* {% v9 i; L) w$ b5 c( f8 o' q2 Z
重庆碳排放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参与“炒碳”时,应当在交易所开设交易账户,取得交易主体资格。
8 s# x/ Y2 C5 I4 j) c$ B: \' S8 z$ K5 T, X# ?
而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时间是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为1点30分至3点30分,周末和节假日休市。0 i2 w2 e! [. m3 j

2 X9 ]5 d# G  B  d“根据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际情况,在试点初期采用协议交易的模式。”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协议交易模式主要采用三种申报方式,即定价申报、定向申报、成交申报。这位负责人说,协议交易模式适用于主要由机构参与的标准化标的交易,定价相对灵活,具备较高交易效率,能够较好地满足流动性一般的市场交易需求。
9 b9 ]) r3 Y$ M1 i1 M  w' Q  D: M2 t6 Q
协议交易模式在国内外证券市场有较成熟的运行经验,是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初期可行的选择。交易中心也在积极研究准备,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发展,适时推出新的交易方式,届时协议交易模式亦可保留作为大宗交易平台。6 F0 e% ~4 x5 ]; l* x; B
2 `/ n4 }4 S6 h# b5 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