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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方案》将今明两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等落实到了各地区。
《方案》明确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制定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现有交易平台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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