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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水泥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控制水泥行业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力争在年内完成全市111家水泥企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所有有组织排放源全面满足达标排放,使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得到有效控制。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水泥制造企业、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水泥原料矿山和散装水泥中转站,共涉及20家水泥制造企业、85家水泥制品企业、6家水泥矿山开采企业。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水泥企业要逐一排查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制定详细的环境整治措施,完成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工作任务。年底前,环保部门对各水泥企业按《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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