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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征收或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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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3:1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悉,该送审稿首次将“碳税”纳入环境税中,将煤炭及煤炭制品、焦炉煤气、原油、汽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其他化石燃料等纳入征税范围。但对于主要耗能行业,采用减排、回收二氧化碳技术的企业,可以减征“碳税”。纳税人采用碳捕集与封存等技术并实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可在碳排放量中扣减碳减排量。

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工业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程会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征“碳税”是大势所趋。

“从国际趋势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已成全球共同关注问题碳交易市场在发达国家已趋成熟;而且一些发达国家正在酝酿开征‘碳关税’,如果我国国内不开征‘碳税’,势必也会遇到‘碳关税’的国际贸易‘壁垒’。从国内形势看,碳排放问题已成环境公害,‘雾霾中国’已为我们敲响‘警钟’。”

“美国等发达国家视低碳经济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意孤行征收‘碳关税’的可能性极大。那么,与其让美国人征了我们的‘碳关税’去补贴他们自己的企业,不如我们自己先征‘碳税’,所得的税收再补贴自己的企业,以改变经济结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也公开表示。

专家表示,开征“碳税”,本质上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环境保护进入市场化运行格局。“现阶段节能减排的困境根源之一是未能激发出企业自觉减排的内在积极性,原因就是缺少激励机制。”程会强认为,此次送审稿对采用减排和回收二氧化碳技术的企业进行减税等优惠政策,是对守法企业的保护和激励。“只有真正让自觉节能减排的企业尝到‘甜头’,让违反国家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法规政策的企业尝到‘苦头’,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节能减排‘主要靠政府行政推动,企业主动性不强’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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