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关于此话题, 本人不得不说两句, 为了尽快促进国内碳交易市场的繁荣, 以及极大加快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在碳事业的初期阶段, 积极开疆拓土培植和培育一批以机构为首的碳配额托管单位, 并给予相应扶持和政策优惠, 虽然貌似一开始只是为了活跃交易市场的需要, 其实不然! 一个良好市场的开端, 如果能以做市商的方式, 或机构为主的方式进行运作, 会夯实该市场今后的发展基础, 这是从长远打算的.
作为金融从业者一枚, 我深知金融业对于中国未来的重担有多大, 也潜意识里感觉到碳金融领域的巨大潜能会对二十年以后的中国产生多么深远的影响. 从政策法规中不乏看出各级政府对此领域的投入的积极程度, 也看到一批有担当的企业参与其中, 而旁观者的我, 却无能为力, 因为你们连如何成为碳配额托管企业的具体操作都没公示, 妄费我这么愿意成为产业改革路上的螺丝钉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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