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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采取十项举措努力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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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5 17:3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环保部门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并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市、区均成立蓝天行动督查组,强化巡查督办机制。累计完成重庆钢铁公司、重庆天原化工公司、嘉陵化工公司等235家大气污染隐患企业的环保搬迁,关闭淘汰水泥1465万吨、炼钢50万吨、焦炭300万吨、小火电机组26.5万千瓦。
    重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让人民群众呼吸更加清新的空气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五个决不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以牺牲绿水青山为代价换取金山银山;决不能以影响未来发展为代价谋取当期增长和眼前利益;决不能以破坏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代价获取表面繁荣;决不能对当前环保突出问题束手无策、无所作为,对苗头性问题疏忽大意、无动于衷)。
  2014年,重庆市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方案。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33次对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作出批示,强调要强化系统整治,坚持不懈地抓,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特别关切,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一刻也不能放松,努力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重庆市长黄奇帆先后10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布了控制燃煤、扬尘、机动车污染3个市长令,提出都市功能核心区、拓展区(以下简称“都市区”)要实现没有燃煤电厂、没有化工厂、没有水泥厂、没有燃煤锅炉、没有采石场和砖瓦窑等“五个没有”的要求,并多次现场办公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2014年,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庆市以控制工业污染、扬尘污染、交通污染及生活污染为重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奋斗,10项举措全面发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庆都市区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206天增加到246天,增加了40天,比全国平均优良天数多5天,在全国优良天数增幅排名第六位;在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由好到差排名第十三位,较2013年提升了5位,PM2.5浓度比上年下降了7.1%。去年7~8月,3000多名网友晒出了自己拍摄的“重庆蓝”。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按照国家要求,重庆市结合实际,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了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部署。2013年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后,重庆市制定了《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确立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四控一增”的举措(对工业污染、扬尘污染、交通污染、生活污染和增强监管能力等五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计划用5年时间,投入160多亿元,实施2000余个工程项目,预计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6.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7.1万吨,PM10排放量削减4.5万吨,PM2.5排放量削减1.6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5.2万吨,PM2.5浓度下降16%。其中,2014年削减二氧化硫3万余吨、氮氧化物6万余吨。
  明确目标分解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重庆市政府每年分解下达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政策措施、应急措施,突出关闭、淘汰、搬迁、改造、整治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重庆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到38个区县政府、17个市级部门,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推进实施完成889个工程项目,其中工业污染整治项目411个,交通污染整治项目160个,扬尘污染整治项目226个,生活污染整治项目70个,监管能力项目22个。
  确保资金投入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2014年,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总投资30多亿元,制定了火电环保电价、砖瓦窑关闭、锅炉煤改气补助、黄标车淘汰及限行补偿、企业环保搬迁优惠、水泥企业产能淘汰补助、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补助等配套政策。在水泥、钢铁、冶炼等8个行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标准政策,鼓励实行阶梯电价,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政策。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锅炉煤改气、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黄标车淘汰、砖瓦窑关闭、空气自动站建设、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等项目,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重庆市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协作、企业履责、公众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机制。重庆市政府每年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全市环保工作要点。定期召开调度会,检查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环保部门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并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市、区均成立蓝天行动督查组,强化巡查督办机制。环保、发展改革、经信、财政、公安、建设、市政、交通、物价、工商、食药监、质监、气象等部门和中石油、中石化、市燃气集团、市电力公司等企业全年共召开40多个专题协调会,联合印发了20多个配套文件,建立了大气污染协调联动、空气质量预警预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等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标准和要求。
  各区县政府结合辖区特点,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出台了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街镇、部门和企业,落实人员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针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见建议。市内外媒体通过正面宣传和监督报道,推动治理措施及时落实。
  健全考核机制
  强化督查考核,重庆市政府印发了考核办法,实行空气质量改善“优良天数增加、污染物浓度下降”目标、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双目标”考核,要求“实考、考实,拉开差距”。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工程项目清单具体分解下达到38个区县、17个市级部门、重点工业企业,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突出空气质量改善和措施完成情况,严格扣分制、加分制,实行奖惩制度。实施空气质量排名制度,每月定期公布都市区各区的排名情况。
  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重庆市曾是老工业城市,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4年,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主要抓了五个重点。
  大力实施环保关闭和搬迁。搬迁、关闭都市区九龙电厂、重庆发电厂1号机组、磨心坡电厂、龙桥火电厂和25家烧结砖瓦窑企业。累计完成重庆钢铁公司、重庆天原化工公司、嘉陵化工公司等235家大气污染隐患企业的环保搬迁,关闭淘汰水泥1465万吨、炼钢50万吨、焦炭300万吨、小火电机组26.5万千瓦。攀钢集团重庆钛业公司、拉法基南山工厂也即将关闭。
  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制定清洁能源推广优惠政策并完善供气管道及配套设施;淘汰重庆啤酒公司、大新药业等企业512台燃煤锅炉,约1163蒸吨/小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累计改造燃煤锅炉4500余台约3800蒸吨/小时,主城区基本建成无煤区。
  深化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重点工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标准化建设工作,所有新建燃煤机组均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完成了重钢公司、华能珞璜电厂等29家企业34台火电机组、烧结机、水泥窑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完成工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148家。
  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汽车涂装、印刷包装、有机化工等13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长安汽车渝北工厂正投入1亿多元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严把环境准入关。结合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出台《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完善了环保负面清单,严格控制火电、水泥以及燃煤锅炉项目。
  抓好交通污染防治
  重庆是长江上游重要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车辆持续快速增长,交通污染比重越来越大, 2014年,在交通污染防治方面主要抓了6个重点。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颁布实施黄标车限行通告,出台了限行方案和淘汰补贴标准,设置禁行标志牌355块;对3个检验周期未年审的车辆实行强制注销,对违章车辆发出处罚通知书4729份。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1.2万辆,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严格车辆环保准入和环保标志管理。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和38个区县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站。严格执行车辆环保准入,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新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发放环保标志;未达标的在用车辆,不得通过年审、不得上路行驶、不予转入重庆市。
  完善机动车道路抽检。使用监控装置、电子车牌抓拍违章行驶的黄标车、老旧车、冒黑烟车辆。设置8个机动车排气路检点、遥测点,遥测机动车7万辆次,查处超标及冒黑烟车2.5万辆次。
  加强油品质量检查和油气回收管理。车用柴油、车用汽油均提升至国四标准;开展源头控制,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工作,开展油品检测553个批次,对36个批次油品经营者实施处罚。完成都市区330座加油站、16座储油库、10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限制货运车辆入城。在绕城高速公路附近建设大型货运车辆等候区,每天7点至21点在内环快速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完成盘溪、朝天门等货运场站外迁工作。
  发展清洁能源汽车。都市区所有公交车和出租车一律使用天然气,发展天然气汽车8万辆、新能源汽车1933辆、纯电动车1300辆。出台了城市公交“1小时免费换乘”优惠政策,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到202公里,公共交通公众出行分担率近60%。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重庆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工地众多,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凸显。近期对重庆市都市区本地源解析表明,扬尘占41%,已经成为都市区大气的主要污染源。2014年,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抓了三个重点。
  开展工地扬尘控制。落实施工扬尘八项强制性规定。开展265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安装工地冲洗装置200余套,购置土石方工地水炮20台。
  开展道路扬尘控制。市政部门明确清扫保洁措施。制定了道路清扫保洁和精细化管理规程,新增高性能道路清扫保洁车73台,着力加大400余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道路机扫率提升到86%。
  开展运输扬尘控制。规范整治都市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通过政府补贴完成了3942辆建筑渣土运输车密闭装置的升级改造,实行硬密闭与软密闭相结合,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从源头上控制运输扬尘,同时,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联合严查带泥脏车入城。
  开展生活污染防治
  随着城市发展,都市区人口增长迅速,餐饮业、居民等排放的餐饮油烟量大面广治理困难,近期对重庆市都市区本地源解析表明,生活污染源已经从过去的10%上升到16%,必须加大治理力度遏制住上升势头。
  整治餐饮油烟。制定餐饮业油烟治理方案和标准,完成扰民餐馆油烟治理2381家,督促其安装新型高效油烟净化器。
  扩大无煤区建设。督促区县推动学校、居民、市场、食堂、摊点禁用煤炭,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巩固和扩大无煤社区、无煤街道、基本无煤场镇424个。
  整治烟熏腊肉、“柴火鸡”餐饮以及露天焚烧行为。通过大力宣传引导,得到了重庆广大市民和“柴火鸡”餐饮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主动进行积极纠正和整改。现场检查1214个点,其中243处露天烧烤点、439处烟熏腊肉摊点、131处露天焚烧垃圾点得到及时的纠正,401家“柴火鸡”土灶餐馆正在积极改用清洁能源。
  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及起草工作,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代表年度视察活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防范空气重污染天气,在空气污染时,即启动实施“五减两增”等企业限产减排、土石方工地停工、人工增雨等应对措施,有效遏制了空气质量恶化趋势。
  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展了都市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工作。增设和升级改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都市区各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由17个增加到30个。加强宣传,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进”活动,做到空气质量实时数据、预报数据的信息公开,每天发送3000余条手机信息。
  虽然重庆市的空气质量比过去有了较大改善,但与老百姓呼吸更加清新空气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2015年,面对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为争取更多的蓝天,为让老百姓呼吸上更清新的空气,重庆市丝毫不敢松懈怠慢,将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工作,切实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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