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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扰乱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的控排企业 将如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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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4:2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易碳家了解,对于碳排放权交易主体、交易机构的扰乱市场行为,省发改委会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完)- g9 K' F7 Y2 B1 p% i& {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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