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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碳交易方式取代水泥项目核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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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15:4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碳交易的概念是源自1997年12月的《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三种减排机制之一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使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减排,并从中获益。我国开始了许多CDM项目,其中水泥行业的部分余热发电带来的碳减排指标拿到国际市场进行了成功交易,企业有了额外收益。
       2012年9月11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启动碳交易试点的省份。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做的第一单“生意”就是省内四家水泥企业以6799万元认购了13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配额,为中国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首宗配额交易。广东塔牌集团、阳春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4家水泥企业签订碳排放权配额认购书。这些企业均计划新增生产线,而新增的产能全部要认购碳排指标,每吨60元二氧化碳排放权。
       由于政府的项目核准权缺少完备的监督机制,在地方政绩考核追求GDP指标的情况下,水泥项目的核准是很难控制的。无论是38号文件、892号文件对地方都不管用,行业规划都是纸面文章,水泥项目核准的方式可以变通,两个文件公布后水泥新项目依然在不停地上,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有甚者,项目核准后的批文成了高价倒卖的指标,核准制衍生了权力寻租。加上中国人的投机理念:“政府越要控制的东西,你越要设法拿到手,必定有利可图”,有条件的、没条件的“投资者”都到政府那里去申请批文,这还迎合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需求。可见,水泥项目的政府核准制度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对微观产品的宏观调控思路,引入市场调节机制,让市场去配置资源,用碳交易方法去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也是一种体制和制度的改革。这种方法将可以促进政府管理的科学发展观,将GDP的增长建立在生态文明的发展上,是践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指导理念。对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减少权力寻租、反腐倡廉有益。也是体现政府服务市场的理念和管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简政放权,让市场可以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自己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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