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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发展环保资本市场。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实行优先审批;支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适度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引入低成本外资。选择综合信用好的环境服务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试点。探索发展债券信用保险。
随着环保产业的发展,我国环保产业以及涉及节能环保的上市公司都将迎来利好,此次《意见》明确将发展环保资本市场,不仅是在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同时明确了环保板块在今后资本市场运行当中的重要性,这将给我国环保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从目前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看,政府对环保方面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2014年全年单位GDP能耗将大体下降4.6%到4.7%,并超额完成我国2014年的节能减排任务。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而实现这一总产值的目标,资本市场无疑将成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助推器。通过资本市场的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可以解决环保资金投入不足、投资主体单一的问题,使环保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加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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