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18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环境税收体系--税基

[复制链接]

1081

主题

1120

帖子

9953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95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9 14:4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理论上说,所有与资源使用和污染排放相关的都应该包括在环境税收的税基中。税基会因对不同税种的选择而有所不同。在税基的选择上主要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绿色税收主要目的是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而资源和环境情况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是不一样的。因为污染物的处理方式和地点的不同,所造成的环境与健康风险也可能会有差异。

       二是对绿色税收税基的选择也取决于所要征税的税基与污染的相关程度。如果污染主要来自比较固定的少数大的污染源,则直接对污染物排放征税是比较容易实施的;但如果污染源众多,数量分散,则直接对污染排放征税的征管成本较高,此时如果能确定在所用投入与污染排放之间有明确的相关性,就可以将投入物的数量作为税基。

       污染物排放税的税基最理想应是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为准,这种方式最直接的体现了“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且根据排污量征税也比较公平,并且可以促进企业进行污染端治理甚至采用清洁生产。但这种方式对环境监测的要求较高。在环境税开征起步阶段还可以采用两种较简便的方法:一是对污染性企业的产量征税,二是对那些可能引起污染的产品进行征税,即以生产要素中包含的污染物数量作为税基。(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