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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宜在哪些行业和环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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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10:34: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那些没有强制排放要求、不受约束、不能自行处置的排污可以征收环境税。如家用自来水税费中增收了排污费;如一些不能自行处置排污、需要排放到综合排污处理厂的小工厂,可以征收环境税。其次,对于量大面广、对环境质量影响大、已经市场化、难以监管的污染源或污染行为,应首先开征环境税,从可操作角度优先考虑从原料、燃料端间接征收。如散烧煤的使用可以从煤炭端来征税,汽车可以从汽油端来征税。

对于集中控制替代了分散控制的污染源,则应对原分散排放污染的主体收取环境税,如收取污水排放税和垃圾税等,并将收取的环境税用于支撑或补贴集中控制污染的企业成本。如对以电代煤或集中供热的用户,由于使用了清洁优质的能源,应当多支付控制污染的成本,可以通过增加税收或提高电(热)价的方式。当对燃料端已经征税时,则应当用收取的税费对采取了合法环保措施的电(热)企业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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