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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无碳排放报告被“查”或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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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10:2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节能监察大队来到北京铁路局,现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5日内上报单位碳排放报告,如果逾期未上报,单位将面临5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今天现场监察的两家单位是北京铁路局和北京市新宏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都是在多次电话联系后拒不报送碳排放报告的单位。

市节能监察大队按行政执法程序,现场送达《节能监察通知书》,填写《节能监察登记表》及《调查询问笔录》,最终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5天内上报整改,对于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将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未按时上报原因,北京铁路局计划统计处负责人解释:“北京铁路局管辖范围较大,还涉及河北天津等区域,所以对碳排放量很难确定。上报前我们需要自己先摸清情况。”同时,希望发改委提供相关的“红头文件”。

对此,发改委节能监察大队副队长祝科伟表示,相关文件已经在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各家单位都可以在网站查询到,同时对各单位也进行了电话通知。

今年3月,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在3月20日前报送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4月5日前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碳排放核查报告,6月15日前完成2013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

北京市作为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试点建设所需的法规政策体系。截至6月11日,共成交275笔,成交量近50.2万吨,成交额约2620.8万元。

市节能监察大队已对未上报碳排放报告的780家排放单位开展了节能监察,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在大部分单位都已按期整改。目前仍有140家排放单位没有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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