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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直积极参与碳金融市场建设。来自我国企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占到该市场成交量的近60%,是该市场的最大卖方。通过自愿交易逐步搭建起碳金融市场的交易平台,先后成立了上海、北京和天津三家碳排放交易所。2012年3月,北京市率先宣布启动试点工作,计划于2013年正式实行碳交易,标志着我国碳金融市场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总体来说,我国的碳金融市场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水平与国际市场有一定差距。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能源结构、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宜坚持主动性、灵活性、渐进性的原则,稳步推进碳金融市场建设,具体包括:立法强制实施总量控制;采用“碳密度”作为总量控制目标;谨慎选择管制行业;注重与国际市场对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丰富市场;稳妥审慎地发展期货、期权等碳金融交易产品,增加市场交易;培养市场专业人才,加强市场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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