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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加强碳金融专业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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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17:1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坚决落实国家的绿色信贷政策,充分有效地发挥其资源优化配置功能,为企业节能减排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推动经济从“高碳”向“低碳”转型。金融机构应具有碳交易意识和认识,在节能减排中扮演教育者的角色,发挥支持作用,帮助企业和消费者发现碳及其衍生产品的价值。另外,碳交易金融业务在涉及市场交易、国际金融、投资咨询等金融方面内容的同时,还涉及许多碳专业技术内容,涉及该业务的金融机构要合理地控制业务风险。这就需要吸取国外环境风险评估和管理的有利经验,加强碳金融专业人才建设,培养CDM机制下碳金融领域的高素质团队。

       国内金融业应加快在环境金融创新上的发展,引入新的金融产品和模式,促进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金融机构可借鉴世界上其他金融机构的创新经验,开发与CDM项目相配套的金融产品。比如碳减排项目前期投入的设备融资或融资租赁、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为碳交易合同或碳交易购买协议提供保险、私募基金的引入等。还可以开展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规范我国碳金融管理机制。的金融创新。

       据中国碳交易网了解到,金融机构在提供碳金融相关服务时,首先,应遵守国内的相关规定。如中国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在2008年合作制定的“绿色信贷环保指南”。金融监管当局应与环保部门合作建立碳金融业务的具体操作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审查等,使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做到有章可循。其次,金融机构还应遵守国际上的可持续发展规范。如联合国环境署的《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和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对于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的审核调查义务,履行银行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此外,金融监管当局应吸取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对相关碳金融业务的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出台相关的风险控制标准,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地开展碳金融业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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