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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试点覆盖范围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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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00: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大部分试点来说,今年是碳市场运行与履约的第二年,各试点在总结第一年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对碳交易体系中的基本要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与调整,本文就试点2014年度覆盖范围是否发生变化进行重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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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2013年度,2014年度“两省五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覆盖范围依旧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各试点更加明确了纳入行业,并调整了纳入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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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 Z5 f* u% a+ k各试点纳入门槛与2013年度相同;各试点纳入企业数量共2089家,比2013年度增加126家,主要由于北京在第二年增补了一批符合条件的纳入企业,以及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承德市水泥企业的纳入,使其纳入企业数量较2013年度增加较多。虽然广东试点履约企业数量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其存在退出机制的灵活性,即允许企业因重大生产变更使得排放低于规定标准而退出,因此履约企业数量实际上一直在不断地调整。在纳入行业方面,深圳和广东目前的覆盖范围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尚有一定的差距,深圳暂时还未建筑行业纳入实际履约范围;广东只暂时纳入了电力、水泥、钢铁石化四个工业行业,二者在试点期间均将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其中,深圳在年内或将启动实施公共交通碳交易机制,率先将公共汽车、出租车等移动排放源纳入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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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各试点2014年度覆盖范围较2013年度变化不大,预计未来随着纳入行业的增加以及企业排放情况的变化,各试点覆盖范围也会有所调整。通过近两年的试点实践,相信所有试点都会提前公布纳入企业名单,提高覆盖范围透明度,保障碳市场的稳定运行。$ E9 ?" K( \* {/ X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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