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京都议定书》引入了一项灵活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购买按照国际规则要求造林所产生的碳汇起,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经济价值开始为人所知。
一些公司以自己可以在国际上卖碳汇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集资造林,并宣称自己公司造的“碳汇林”,除了卖木材外,还可以卖碳汇,只要投资少量资金就可获得丰厚回报。因为碳汇交易是一种虚拟交易,因此概念就特别容易被模糊。真正的碳汇交易并不是简单的购买“碳单位”或者“碳指标。
据了解,按目前国际通行规则,碳汇项目一般需通过项目设计、合格性审定、注册、实施、监测、核查、核证、签发等多个环节。如果要卖到国际CDM市场,则要通过CDM项目的各项严格要求,包括实施项目的土地必须是1990年后的无林地。
目前,在国际CDM机制下,用于国际碳市场交易的森林碳汇项目我国总共有5个,分别位于广西、四川和内蒙古。所有森林碳汇项目不仅是按照CDM方法学的标准进行审定和核查,更是按照了CCB标准(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标准)审定和核查。(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