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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在日本京都召开。该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并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京都议定书》。在议定书中,除了明确了全球碳减排的目标,即截至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还建立了三种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D)、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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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际排放贸易机制和联合履行机制融通的是发达国家之间的碳交易市场,而只有最后一种清洁发展机制是连接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碳交易桥梁。据中国碳交易网了解到,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在能源技术以及能力利用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但也正是由于这种“输出”能力的强大导致其减少“输出”的能力不足,也就是说其减少污染气体排放量的成本和难度增大了。所以,为了减少由于成本差异带来的损失与浪费,发达国家开始试图寻找拥有更大减排空间的发展中国家帮忙。而CDM机制就恰好为双方提供了这样一个有效的平台:它在帮助发达国家以较低的成本完成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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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2 h- t. @ K* r CDM机制的运行机理其实并不复杂,通俗地讲就是“别人掏钱,你来减排”。据中国碳交易网了解到,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完成在议定书规定下的承诺。CDM机制的核心是将二氧化碳排放权量化,使其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和交易。此时由于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具有了交换属性,它成为了一种可以交换的商品,碳交易市场也由此形成。随着基于CMD机制的二氧化碳减排交易逐渐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碳交易市场慢慢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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