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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于2012年9月27日出台的《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是交通领域碳交易的最根本政策。
该方案提出了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到2015年的CO2排放强度目标,分别为:
公路运输: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11%,其中,营运客车下降7%,营运货车下降13%;
水路运输: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16%,其中,内河船舶下降15%,国内沿海船舶下降 17%。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10%。
城市客运:城市客运单位人次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20%,其中,城市公交单位人次CO2排放下降17%,出租汽车单位人次CO2排放下降26%。
《方案》提出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探索应用市场手段推进行业温室气体减排。组织开展行业碳排放交易机制及支撑体系研究。鼓励交通运输业将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清洁能源利用、节能照明等领域实施的项目,按照自愿的原则,尝试参与国内碳交易试点工作。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交通运输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为实现《方案.》设定的交通运输业碳强度下降指标,交通运输部还出台了其它相关政策,如《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2014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指出工作目标:到2015年,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用能结构得到改善,交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绿色交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与2013年相比,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单位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4.7%、4.6%,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4.9%。(完)
本文来源:水晶碳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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