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网——全球领先的碳市场中文门户网站

标题: 碳税国际经验--芬兰实施现状 [打印本页]

作者: tanjiaoyicom    时间: 2014-11-2 23:01
标题: 碳税国际经验--芬兰实施现状
        芬兰于1990年;JI入二氧化碳税,征收范围是矿物燃料,计税基础是含碳量。开始征收时税率很低,之后逐渐增加。目标是在20世纪909代末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零增长。1994年,芬兰对能源税进行了重新调整,调高了税率。大部分能源征收燃料税,其中包括两部分:一是对柴油和汽油实行差别税收,收入记人“国库收入”;二是混合的能源,碳税,对煤炭和天然气不征收基本税,只征收能源,碳税。1995年,混合税中的能源税税率是3.5芬兰马克,千瓦,碳税的税率是38.3芬兰马克,吨二氧化碳(相当于7.0美元,吨二氧化碳)。电力部门也通过对矿物燃料征收碳税被纳入征税范围。工业中使用的原材料和国际运输用油免税。1995年芬兰能源税/碳税收入24亿芬兰马克,相当于总税收收入的1.4%,其中40%来自碳税。2002年,芬兰碳税税率一般为每吨二氧化碳1712欧元,天然气减半征收。





欢迎光临 碳交易网——全球领先的碳市场中文门户网站 (http://bbs.tanjiaoy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