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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相关村居及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2013年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采取定时限、定标准、定人员、定责任的方法,把目标分解成项目、把任务明确到时点、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多元投入,街道财政已将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保障的要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以保障,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污染治理、节能降耗、生态恢复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水平,通过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进度,推动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实施。
加强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负责对全街道节能减排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要制定专项督查办法,结合目标完成时间,按月、按季督查推进。严格考核奖惩,把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作为评价考核村(社区)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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