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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交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法的公平价值,使得行为人的权利与义务得到统一。在无生态补偿或生态补偿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排污者享有生态环境带来的利益而未承担其相应的义务;环境保护者履行了环保义务,甚至牺牲了自己可能的发展机会却未得到应有的补偿。在这种权利与义务不平衡的情况下,导致环境恶化的可能性增大。通过碳汇交易制度,双方对交易价格协商一致,补偿的额度较有可能得到保证。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才能推进环境保护的良性发展。同时,碳汇交易制度也是环境法中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具体应用。
从法律规制交易的具体制度上看,碳汇交易制度将与国际经济法中的一些制度相衔接。国际法需为越出国境的碳汇交易提供统一的数据计算标准、信息交流制度、支付制度、国际监督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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