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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泥生产企业使用余热发电企业生产的电量,购买的电量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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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glinkai
时间:
2016-9-28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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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angtong
时间:
2016-9-28 22:04
对于企业层面的报告,不需要区分电量和热力来源。其中,对水
泥
企业的外购电量的排放,需要按照外购电量
*
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计
算
;对于水泥企业的外输热量的排放,则按照外输热量
*
热
力供应的 排放因子(
0
.
1
1
t
CO2/GJ
)计算。
对于设施层面的报告,水泥生产企业需报告熟料生产工段电力消耗的排放,这时需要区分电量来源,其中外购余热发电的电量,对应的排放因子为
0
;
外
购电网的电量,对应的排放因子为区域排放因子。对于外输热量对应的排放,排放因子按
0
.
1
1
t
CO2/GJ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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