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网——全球领先的碳市场中文门户网站
标题:
气体公司排放是否包括外卖液化气体使用产生的排放
[打印本页]
作者:
tanglinkai
时间:
2016-9-20 16: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hangtong
时间:
2016-9-20 16:55
按照运
营
控制
权法
,
租赁出
去
的设
备
不纳入
报
告范围
,
若生产气 体所耗
的
电力
及热
力由客户
A
支付
并
计入其
统
计体
系,
则气体
公
司
仅
需
将
外
卖
液
化
气
体
所
使
用
的
电
力
及
热
力
所
产
生
的
排
放
计
入
其
边
界 范围
内
。
客户
A
使
用
的气体
所
涉及
的电
力及热
力
产生
的排
放由客户
A
上报。
欢迎光临 碳交易网——全球领先的碳市场中文门户网站 (http://bbs.tanjiaoy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