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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排企业单位应该在什么时间递交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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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glinkai
时间:
2016-9-1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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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angtong
时间:
2016-9-12 16:41
管控单位在提交年度碳排放报告后,应当委托碳核查机构对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经核查的碳排放报告。
管控单位应当于每年5月10日前将经市统计部门核定后的统计指标数据提交给主管部门。
市统计部门可以委托统计指标数据核查机构对管控单位提交的统计指标数据报告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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