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网——全球领先的碳市场中文门户网站

标题: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如何征税? [打印本页]

作者: tanjiaoyicom    时间: 2015-11-17 15:08
标题: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如何征税?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如何征税?百度了一下,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看了发改委的碳排放管理办法(?),中央分配碳排放配额到各地,地方再分配到碳排放单位,碳排放单位配额指标有结余的,可以结转到下年使用,也可以转让出去。
在财税处理上,主要有这么些问题:

1、单位取得碳排放指标,要不要确认为资产,确认为什么资产?存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好象都不是很合适。如果是有偿取得指标,确认为资产还好,现在是无偿取得指标,个人感觉没必要确认为资产。这玩意好象也不符合会计上的资产定义。过去的交易或事实形成的,预计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如果指标全部自己用了,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2、碳排放指标转让收入怎么处理?我想,国家分配碳排放指标肯定是根据现阶段节能减排技术和水平来定的,正常情况下,碳排放单位生产过程中应该是有这么多碳排放量的,如果可以有碳排放结余,应该是单位加强了管理或者通过技术改进降低了排放量,那么,对这种结余转让产生的收入,我认为抵减单位生产成本或者管理费用,或者作营业外收入也行。

3、碳排放指标转让收入税收问题。根据第2点的分析,本人认为,对该收入应该免征流转税和所得税。

4、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我觉得这就象炒股一样,可以借鉴股市税收政策执行。

在没有更明确的文件前,在税收政策上,我觉得可以尽量往财税[2009]30号文件上靠,今天群里有个人引了什么书上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碳排放权转让收入







欢迎光临 碳交易网——全球领先的碳市场中文门户网站 (http://bbs.tanjiaoy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