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 I4 b6 e0 {8 {据介绍,在与承德实施跨区域碳交易的基础上,北京正在积极稳妥推进跨区域合作,目前在与河北张家口,内蒙古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和江苏镇江进行探讨。周丞表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合作进展相对顺利,目前已经组织专家对当地的企业进行培训,近期可能会有些突破。”" U. d" C+ h- s' u
8 l) d4 @# W+ l3 R全国人大常委、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技研究所所长王毅称,京津冀一体化对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带来了非常好的机遇。首先应在解决立法机制的前提下,建立区域内的环境和气候变化综合管理体系。他说:“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这种大气污染的联合协调机制,包括碳排放就没有办法落实。” W0 ~0 i) W$ X D' h* B2 O: l- d7 l' ?
延伸阅读(二) D! z% C4 Y; c* y& j( v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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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迎接全国统一碳市场? & J; A; w6 J7 n: d! @1 _+ e$ a5 c% s6 [5 {
分阶段、分地区推行拍卖将是配额分配的趋势$ C1 x) N' K& C9 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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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副主任徐华清认为,在建立碳排放权跨区交易的过程中,需要考虑配额的地区差异性。“国务院给各省市政府制定的十二五碳排放强度目标是不一样的。河北省对于承德市和石家庄的要求也不一样,我们要考虑不同行业的差异,不同企业的差异,还有地区差异。”1 M! H8 X) C |5 p7 @# l% C
% h4 I9 |- K/ d- n! }在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方面,徐华清也建议,在外部环境方面,首先要有强有力的法律作为保障。其次,必须明确碳排放总量在各省市的分解结构,而配额分配必须建立在科学、公平、合理的基础上。 g1 V# r. m+ ^/ @4 \9 s2 [ L4 r# N, |/ ]0 T( j1 J5 ?- w
陈志斌则表示,在配额分配方面,鉴于我国排放数据基础较为薄弱,除电力、航空以及个别数据基础较好的工业行业外,初期应以历史法为主。但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应进行行业基准线的研究,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尽快采取基准线法进行分配,达到奖励先进的效果。但无论历史法还是基准线法都没有办法做到最为公平有效,因此从长远来看,分阶段、分地区地推行拍卖将是配额分配的趋势。 2 x& X! @4 y. \2 C7 v- P/ T " t% V7 [; t2 x筹备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说明我国的减排政策正从宏观层面落实到微观层面,企业要在节能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二氧化碳减排。碳市场将通过交易机制,寻找全社会的减排成本,方便企业结合自身的减排潜力以及减排成本寻找最适合的减排路径。对政府来说,通过碳价间接提高能源成本,能够倒逼企业进行升级;而对企业来说,与其被动参与,倒不如抓住机会,主动进行产业升级以及节能减排,并利用碳金融促进主业的开展。 + N7 L1 j; K7 W2 M0 n$ E ~) q" H4 S1 x1 Y+ P( b# s陈志斌认为,迎接全国碳市场,企业自身还需要做一些准备,例如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的专门管理部门。以企业分管能源环保的领导主管,统一管理交易、MRV、履约、碳资产开发等事务;进行能力建设。邀请专家针对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技术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邀请专业机构建立企业内部的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建立电子系统,精细化管理每个排放设施在每个月甚至到每天的排放量。! C% p3 _6 {4 h+ H. n
* h9 P; r2 X7 \+ |此外,企业还应当估算自身排放潜力以及减排成本。收集可用的减排技术信息,在摸清自身排放情况的基础上估计自身进行减排改造所需的成本,为以后参与市场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在认真学习了解碳排放权制度以及国家减排政策和相关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长期减排目标,并制定相关的交易策略;积极参与碳交易及碳金融创新;集团公司应该对下属不同企业的碳排放相关事务统一管理。 5 o P q% S. Z* i( }7 a ' r; H/ y7 f9 o0 }6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k$ i$ o( Q! K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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